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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制作调解书的情形有哪些

2020-02-04 145人已浏览
  • 吴莉律师

    吴莉律师专职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擅长:公司法、婚姻家庭、合同纠纷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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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应当制作调解书的情形为:纠纷的当事人经过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法院制作调解书的,会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然后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在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就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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