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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评定不合理向哪反映

2021-11-03 10人已浏览
  • 罗仰侠律师

    罗仰侠律师专职律师

    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

    擅长:公司法、企业法律顾问、继承、金融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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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职称评定不合理,一般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或县人事局反映。 职称评审是指经过初次职称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经过一定工作年限后,在任职期内完成相应的继续教育学时,申报中级以上职称,并在专业期刊发表论文,经过一些基本技能考试,向本专业的评审委员会评委提交评审材料,经过本专业的专业评委来确定其是否具备高一级职称资格。 职称可评可考。具备职称评定条件的人不用参加全国统考,可以直接评定职称,与考试获得的职称具有同等效力,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均予认可,并且可以将职称评定档案调入所在单位主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如果有的人不具备职称评定条件,又想获得职称,那就需要参加全国统一考试了。所以说,职称可评可考,考评效力同等,全国各地通用。 通过评定获得职称证书的人比通过考试获得职称证书的人更容易被社会认可与接受。因为评定职称的人有资格、有经验;而通过考试获得职称证书的人缺少资格、缺少经验。
法律依据
《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
第三条  (一)职称评审是按照评审标准和程序,对专业技术人才品德、能力、业绩的评议和认定。职称评审结果是专业技术人才聘用、考核、晋升等的重要依据; (二)职称评审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科学公正评价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道德、创新能力、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 (三)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职称评审统筹规划和综合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职称评审综合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 (四)行业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业的职称评审管理和实施工作; 职称评审标准分为国家标准、地区标准和单位标准; (五)各职称系列国家标准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制定; (六)地区标准由各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标准,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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