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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后认缴注册资本要交吗

2024-05-09 1人已浏览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合伙人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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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公司股权转让过程中,无需进行认缴资金补充。具体流程包括以下步骤:首先,召开股东会议。对于股份转让给非股东的情况,转让方需向董事会提出申请,然后由董事会组织召开股东大会,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后,签订书面协议并签字盖章。 对于向公司股东转让股份的情况,需提前通知其他股东,并签订书面股份转让协议并签字盖章。若是其他股东在收到书面通知后三十天内没有作出回应,则视为默认。若有超过半数的股东反对转让,则反对者必须购买该转让的股权;若不购买,则视为同意转让。最后,新加入的股东与其他股东共同商议并制定新的公司章程,并签字盖章。完成上述步骤后,需在股权转让之日起三十天内向工商局办理相关转让手续,所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公司加盖公章); 3.全体股东签署的股权转让决议书原件; 4.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5.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6.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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