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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正当竞争的行为有哪些?

2022-03-21 649人已浏览
  • 张艺博律师

    张艺博律师专职律师

    甘肃勇盛律师事务所

    擅长: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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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不正当竞争的行为有: 1、混淆行为。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饰等相同或近似的标志;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社会组织名称、姓名;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网站名称、网页等;其他混淆行为足以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或者与他人有特定联系; 2、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下列单位或者个人,以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 3、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六条  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 (一)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 (二)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 (三)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 (四)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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