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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查一个人有无婚史

2021-12-20 30人已浏览
  •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团队负责人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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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一个人有无婚史,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查询: 1、通过对方户口簿了解,在户口簿上,未婚表示没有婚史,还是单身状态;离异或者其他都表示有过婚史; 2、通过人事档案了解,一般情况下,他人不可以查阅别人婚姻登记档案,除非是公检法机关人员执法办案,凭单位介绍信或工作证前来查询。另外,一些单位如果有需要正当利用他人档案,也可持单位介绍信查询; 3、通过民政局查询,由于婚姻登记档案涉及到个人隐私,民政局有权为每一个办理婚姻登记的人保密。如果想通过民政局来获得对方的婚姻登记档案,需要满足2个条件: (1)婚姻当事人必须持有合法身份证件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才可以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 (2)也可以通过办理授权委托书,经公证机关公证后,委托其他人代为办理。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  婚姻登记档案的利用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应当建立档案利用制度,明确办理程序,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利用本机关移交的婚姻登记档案; (三)婚姻当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可以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婚姻当事人因故不能亲自前往查阅的,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 (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和安全部门为确认当事人的婚姻关系,持单位介绍信可以查阅婚姻登记档案;律师及其他诉讼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持受理案件的法院出具的证明材料及本人有效证件可以查阅与诉讼有关的婚姻登记档案; (五)其他单位、组织和个人要求查阅婚姻登记档案的,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在确认其利用目的合理的情况下,经主管领导审核,可以利用; (六)利用婚姻登记档案的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公开婚姻登记档案的内容,不得损害婚姻登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七)婚姻登记档案不得外借,仅限于当场查阅;复印的婚姻登记档案需加盖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的印章方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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