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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第二套房公积金余额怎么提取

2023-12-19 27人已浏览
  • 陈友联律师

    陈友联律师律所主任

    天津东方(广州)律师事务所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事诉讼、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医疗纠纷、损害赔偿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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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钦州第二套房公积金余额提取如下: 公积金提取办理流程如下: 1、向银行提出书面借款申请并提交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房屋所有权证和契税完税证明等有关资料。 2、签订借款合同担保合同。 3、签订委托扣款协议、开立账户。 4、经贷款行同意发放,支用公积金贷款。 二套房可以使用公积金,一般情况下,购房者购买首套房的时候,如果已经使用过了公积金贷款,但公积金贷款还没有还清,在购买二套房时,购房者就不能使用公积金来贷款或者是用公积金来还房贷。 提取公积金的条件: 1、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证明。 2、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3、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5、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6、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7、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8、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9、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10、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11、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帐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帐,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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