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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男方房屋拆迁婚后怎么分

2024-05-10 8人已浏览
  • 丰培铭律师

    丰培铭律师专职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继承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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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若被拆毁之房屋为夫妻登记前即存在之个人资产,且安置房为基于使用人口数目予以判断并进行分配,则夫妻另一方享有一定比例的所有权权益。 若被拆毁之房屋确实属于夫妻其中一方的个人婚前财产,而此期间夫妻双方婚后对该处房产实施了扩建或增设附加设施等行为,那么夫妻另一方同样享有一定比例的所有权权益。再者,当被拆毁之房屋为夫妻中任意一方父母的个人财产时,若安置房为基于使用人口数目予以判断并进行分配,则在此过程中,夫妻双方将各自获得一定比例的所有权权益。除却上述列举之外,还可能存在其他一些特殊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n(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n(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n(三)知识产权的收益;\n(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n(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n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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