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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本票付款注意事项是什么

2024-05-25 8人已浏览
  • 孟金龙律师

    孟金龙律师专职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继承、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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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银行本票付款注意事项: 1、银行本票可以用于转账,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也可以用于支取现金,现金银行本票的申请人和收款人均为个人。 2、银行本票可以背书转让,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不能背书转让。 3、银行本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2个月。 4、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持票人向开户银行提示付款时,应在银行本票背面“持票人向银行提示付款签章”处签章,签章须与预留银行签章相同。未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个人持票人,持注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向出票银行支取现金时,应在银行本票背面签章,记载本人身份证件名称、号码及发证机关。 5、银行本票丧失,失票人可以凭人民法院出具的享有票据权利的证明,向出票银行请求付款或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七十五条本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一)表明“本票”的字样; (二)无条件支付的承诺; (三)确定的金额; (四)收款人名称; (五)出票日期; (六)出票人签章。本票上未记载前款规定事项之一的,本票无效。 第七十六条本票上记载付款地、出票地等事项的,应当清楚、明确。本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为付款地。本票上未记载出票地的,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为出票地。 第七十七条本票的出票人在持票人提示见票时,必须承担付款的责任。 第七十八条本票自出票日起,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个月。 第七十九条本票的持票人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见票的,丧失对出票人以外的前手的追索权。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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