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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人才引进政策变更内容

2020-10-05 225人已浏览
  • 孟金龙律师

    孟金龙律师专职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继承、公司法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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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引进人才符合条件的可享受以下待遇: 一、人才补贴。 (一)生活补助: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世界排名前200名大学、教育部公布的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双一流”建设学科的硕士研究生,由市财政每月分别给予5000元、3000元的生活补助,补贴时间为5年。 (二)购(租)房补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世界排名前200名大学、教育部公布的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双一流”建设学科的硕士研究生,在我市购买首套住房的,5年服务期满,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的购房补贴 其他普通高校(含海外留学人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由市财政每月给予1200元的租房补贴,补贴时间为2年。 (三)学费补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教育部公布的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双一流”建设学科的硕士研究生,每人给予3万元学费补贴。 (四)科研经费:从事项目研发、技术革新的,市财政一次性给予5-20万元的科研项目经费。 二、培养使用 引进至事业单位的,服务期满2年后,根据现实表现及有关规定,可择优选任、调任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引进至农村、社区岗位且符合资格条件的,可依法依规进入“两委”班子。 三、人才流动 引进至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的,服务期满2年后可按财政拨款事业编制人员进行流动。 四、工资定级 引进至县级及以下事业单位的,可提前转正定级。试用期工资可直接按试用期满后工资确定。转正定级时的薪级工资,在未列入艰苦边远地区的高定一级,在一二类艰苦边远地区的高定两级。 五、职称评定 可不受单位岗位限制,根据专业工作经历、学术技术贡献,推荐评审认定相应职称。
法律依据
《太原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 一、适用范围:太原市事业单位。 二、引进对象(一)全日制应届博士研究生;(二)全日制应届硕士研究生。 其中,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2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 三、引进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遵守宪法和法律;(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职业操守;(四)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名:(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二)具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得报名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三)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四)其他不得报名的情况。 四、引进程序 引进人才工作在市委组织部领导下,由市委编办、市人社局指导实施。市直单位和县(市、区)委组织部具体组织实施。 (一)提交申请:市直单位在编制总量内结合岗位空缺提出引进人才申请,并制定引进方案和考核办法,报市委组织部统筹,如有引进需求但无空编的,可按《太原市机关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编制周转池管理实施意见(试行)》使用周转编制。市委组织部会同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对引进方案、考核办法、岗位需求、编制使用等逐一审核批复;县(市、区)委组织部引进人才方案、考核办法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二)发布公告;在太原日报、太原新闻网等媒体公开发布引进人才公告。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采用公开报名的方式进行,市直单位、县(市、区)委组织部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四)考核确定初步人选:市直单位、县(市、区)委组织部根据考核办法,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专业能力、现实表现等进行全面、公开、公平、公正考核。考核可采用一般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技能水平评价、实地调研了解等务实管用的方式进行,确定初步人选。 (五)体检:根据考核结果,按照拟引进岗位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职位人选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 (六)公示:市直单位、县(市、区)委组织部确定拟引进人才名单并报市委组织部审定后,在原发布引进人才公告的媒体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批复备案:公示期满无异议,市直单位、县(市、区)委组织部要将拟引进人才情况报市委组织部批复备案。 (八)聘用和管理:引进人才一律实行聘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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