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夫妻约定财产归一方,有失公平吗

2024-05-24 14人已浏览
  •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团队负责人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793

    在线咨询
专业分析
根据相关规定,存在以下五种情况下,男女双方在办理结婚手续时,其民事主体资格将不被视为合法有效:首先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各方未能达到法定标准;其次是在缔结合同时,一方以欺骗手段、强迫威胁或是乘他人之危的方式,使得另一方基于错误判断而签署协议;再者是双方为了谋取私利,故意勾结,为国家、集体或第三者带来了不应有的损失和伤害;此外,任何行为若违反了法律法规或是社会的公共道德准则,都将导致其行为效力的否定;最后,以法律文书掩饰非法目的的行为也将被视为无效。在此基础上,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就财产归属问题达成了明确的约定,且该约定已为相对人所知悉,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丈夫或妻子一方在外面所欠的债务,应由其个人财产进行清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n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n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n(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n(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n(三)知识产权的收益;\n(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n(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n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以上内容为法师兄与律师联合制作,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如果还不明白,看再多也不如问一下,让律师告诉你答案,99.3%的用户选择
11,079位律师在线累积服务3,700万人/次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
  •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 刑罚的轻重高低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相适应
相关问题热门关注
法师兄 律师普法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