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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办理产权手续的土地交易有哪些

2020-11-06 94人已浏览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专职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公司法、债权债务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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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根据法律规定,无法办理产权手续的情形有: (一)违反本规定,须公开交易的土地使用权不实行公开交易的; (二)须公开交易的土地使用权不按本规定的规范要求和方式进行公开交易的; (三)投标人或竞买人互相串通压价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属于交易无效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 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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