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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缴个人与单位缴存职工贷款的区别

2024-05-23 12人已浏览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合伙人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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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答:个人自缴需连续满半年才能贷款市公积金中心介绍,两者在连续缴存时间,还款账号和还款方式方面存在不同。个人自愿缴存者公积金贷款时,除需满足广州市户籍借款人申请贷款时应连续缴存1年(含)以上,非广州市户籍借款人应连续缴存2年(含)以上的要求外,还需同时满足连续自愿缴存半年(含)以上。自愿缴存人员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不使用银行储蓄账户作为还款账户,必须使用其公积金自愿缴存账户作为还款账户。还款方式方面,自愿缴存人员申请公积金贷款后,在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前,所有借款人公积金缴存账户的余额须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必须使用按月还贷方式偿还贷款。按月还贷是指公积金贷款放款后,每月通过划扣借款人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偿还公积金贷款,直至贷款结清为止。
法律依据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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