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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手续办理流程有什么

2022-04-16 6,864人已浏览
  • 刘奇律师

    刘奇律师合伙人

    北京京师(宁波)律师事务所

    擅长:交通事故、劳动纠纷、合同纠纷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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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入职手续办理流程: 1、新员工填写履历表; 2、公司有关负责人向新员工介绍公司情况和管理制度; 3、按照公司流程逐项办理入职手续; 4、和员工确定时间调入档案; 5、向员工介绍公司的管理层; 6、带新员工到任职部门,并介绍部门的主管负责人; 7、向公司公告新员工的情况; 8、将新员工的联系方式在员工通讯里中更新。 新员工入职后,除必要手续外,还应注意增加员工的归属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条  【用人单位的告知义务和劳动者的说明义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第十条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四条  【扣押劳动者身份等证件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的连带赔偿责任】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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