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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社保人员需要什么资料

2022-11-17 19人已浏览
  •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团队负责人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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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新增社保人员需要的资料,具体如下: 1、本人身份证(16岁以下未领取身份证除外)、户口簿(本市户籍); 2、残疾证(因残疾缀学); 3、大病医疗凭证(因大病缀学); 4、新生儿,需提供户口簿; 5、复读学校开具的证明(复读生); 6、学校相关就读证明(在医保服务点办理新增在校学生、在园幼儿); 7、被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他人办理)。 社保卡办理流程: 1、到各市各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2、工作人员初审申领资料,通过初审的,打印填写《申领登记表》; 3、申领人核对《申领登记表》信息,并签名确认; 4、市民服务和社会保障卡管理中心收取申领资料30日后完成制卡,并通知申领人领卡; 5、申领人收到领卡通知后,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原办理点领取社会保障(市民)卡。 办理社保卡的好处: 1、办理社保卡之后,个人缴纳一部分钱,财政补助一部分钱,这些钱你可以拿来给买药,小孩子抵抗力比较差,所以办理社保卡可以获得财政补助; 2、如果孩子生病住院,办理医保卡之后,就可以按照一定比例来进行报销; 3、承保机会大,年纪越大身体毛病越多,小时疾病又会影响未来,趁早投保可避免加费或拒保; 4、减轻孩子将来的负担,当子女成年时,保费缴完,即可拥有终身保障; 5、培养孩子的责任感,养成孩子良好价值观,长大后协助分担保险费,培养责任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保险标的发生部分损失的,自保险人赔偿之日起三十日内,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也可以解除合同,但应当提前十五日通知投保人。 合同解除的,保险人应当将保险标的未受损失部分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投保人。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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