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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防疫办电话号码

2022-12-09 18人已浏览
  • 王焕坤律师

    王焕坤律师专职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擅长:公司法、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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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陇南市防疫办电话号码为:0939-8236318 陇南市疫情防控情况如下: 所有来陇返陇人员需提前3天向目的地社区、单位、宾馆报备。 一、对高风险区外溢人员实行7天居家隔离。 二、近7天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人员,要求3天内完成2次核酸检测。 三、对入境人员实行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 四、跨省流动人员实行“落地检”,即采即走,不限制流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传染病防治工作。 军队的传染病防治工作,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第七条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传染病监测、预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工作。 医疗机构承担与医疗救治有关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和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承担城市社区、农村基层相应的传染病防治工作。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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