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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产生的各种形式是什么

2022-04-10 2,193人已浏览
  • 刘沛文律师

    刘沛文律师

    河北嘉实律师事务所

    擅长:劳动纠纷、公司法、民事诉讼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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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债权产生的各种形式是: 1、合同,是债权产生的主要原因; 2、侵权行为,可分为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 3、不当得利,是指既没有法律原因,也没有合同原因,取得不当利益,给他人造成损失的行为; 4、无因管理,是指为避免他人利益的损失,没有法律或约定义务进行管理和服务的,提供管理和服务的一方有权要求他人支付必要的费用。 债权是按照合同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也称为债权关系或者债的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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