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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了,他们家过的一万多块钱他要求退还,合理吗?

2024-07-07 8人已浏览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律所主任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民事诉讼、房产纠纷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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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作为合伙人,他可以选择退出,并要求你退还他部分本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四十六条  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n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第四十七条  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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