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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式法规行政复议听证程序流程是什么?

2024-06-14 0人已浏览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合伙人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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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听证书记员: 一、核对听证参加人(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及其他行政复议参加人)身份 二、宣布听证纪律: 1、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不得发言、提问 2、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不得录音、录像和照相 3、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听证参加人不得退场 4、不得吸烟和随地吐痰 5、旁听人员不得大声喧哗,不得鼓掌、哄闹或者进行其他妨碍听证秩序的活动 6、关闭通信工具。(向听证主持人报告听证会准备就绪)听证主持人:一、宣布听证主持人、听证员、书记员名单。 二、宣布听证会开始,案由(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案)。 三、在听证活动中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享有以下权利、义务: (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的权利是:1、认为听证主持人、听证员或者书记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回避 2、可以委托至2人作为代理人参加听证 3、进行陈述、举证、质证和辩论 4、听证结束前作最后陈述. (二)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承担下列义务:1、遵守听证纪律 2、如实回答听证主持人、听证员的询问,如实陈述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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