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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医学上叫误诊和漏诊,法律依据是什么

2023-08-26 12人已浏览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专职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公司法、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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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1.什么情况下医学上叫误诊和漏诊?误诊的概念是把一种疾病错误地诊断成为另一种疾病进行治疗的结果而言的;漏诊的概念是一个病人身上并存二种以上急性疾病的情况下,由于诊断不全面或一种疾病症状掩盖了另一种疾病的存在等原因,诊断上产生遗漏,虽治好了一种疾病,但另一种疾病仍在危害健康而言的。误诊存在误治问题,因此不管其误治程度如何,或多或少都造成一定后果,至少造成延长病程等后果,是属事故差错范畴的。漏诊不存在误治问题,是在治病过程中的认识问题,因此,对于漏诊除特殊情况(如遗漏主要疾病造成死亡或严重残疾)外,不定为事故的。2.误诊和漏诊的区别在哪里?误诊是指幅医务人员工作不负责任或者专业技术水平没有达到应该达到的标准而导致的诊断错误,其中包括:判断错误,即对疾病的判断错误;漏诊,即对同一患者同时存在不同种疾病,医生遗漏某种疾病的诊断;延误诊断,即在应当对疾病做出诊断的时间内,没有及时做出诊断。其中诊断错误包括: 1、完全错误,即无病误认为有病。 2、完全漏诊,即有病误认为无病。 3、完全误诊和完全漏诊,即甲病误认为是乙病,对乙病为完全误诊,对甲病则为完全漏诊。漏误诊包括: 1、漏诊主要疾病,即一身多病或多种损伤,只对次要疾病做出诊断,而漏诊了主要疾病。如患者慢性支气管炎、肺癌,仅慢性支气管炎做出诊断;患者多处创伤,诊断软组织损伤却漏诊了&;脑损伤。 2、漏诊次要疾病,如患者患浸润型肺结核、慢性一迁延性乙肝,仅对肺结核作出了诊断。 3、漏诊原发病的并发症对疾病诊断治疗过程中,发生了原发疾病的并发症。如伤寒治疗过程发生了肠穿孔;糖尿病治疗过程中发生了眼底出血;急性心肌梗塞治疗过程中发生心脏破裂。 4、漏诊诊断治疗措施造成的并发症,即没有发现因诊断、治疗措施引起的并发症,如氨基糖苷类抗生素造成急性肾功能衰竭,胸腔穿刺造成气胸,冠状动脉造影造成心包积血,急性心肌梗死溶栓治疗造成脑出血。 5、漏诊新发生疾病,即在诊治过程中,新发生与原知尽能索病及诊断治疗无关的疾病,如癌治疗过程中,发生了急性阑尾炎没有及时做出诊断。 6、漏诊疾病的某一临床表现或同一疾病某一器官的表现,如类风湿病仅诊断治疗关节病变,对心、肺或肾脏表现遗漏,冠心病仅注意心绞痛的诊治,漏诊同时存在的心律失常。 7、病因诊断错误,如肝硬化有多頟病因,把慢性酒精中毒误诊为病毒性肝炎;乙肝同时患有丙型肝炎仅诊断其中一种。 8、遗漏病原诊断,肺炎、肝炎不作病原诊断。 9、疾病的性质诊断错误,如急性胰腺炎出血坏死型误诊为水肿型;肠梗阻绞窄性误诊为单纯机械性。 10、疾病的病理诊断误诊,如肾病综合症的病理分型漏诊或误诊,急性非淋巴型白血病分型错误。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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