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性侵犯认定怎么办,性骚扰行为怎么认定的啊

2023-02-06 2人已浏览
  •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团队负责人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543

    在线咨询
专业分析
11日晚,一则指控三名外国男子在高铁上骚扰济南女乘客的配图文截图,出现在朋友圈,引起不少群友激愤。经核实,当晚,3名外国男子在某列高铁上确实有骚扰女性乘客的举动,后被乘警带走,目前已移交外事部门。 据一名目击者介绍,乘警前来盘问时,3名外籍男子的态度十分嚣张,“当时车上乘客就向三人表示了抗议,但他们并不以为意,还冲着乘客竖了中指。”陈某告诉记者,除她和好友及两名年轻女孩外,3名外籍男子还曾骚扰过一名乘务员。“不知道他们喝了多少酒,身上有很大的酒味。”陈某补充道。 陈某称,乘警查验3人的护照时,她留意到护照显示3名外国人是波兰人,行程目的地在泰安,11日22:30左右,高铁到达泰安站后,3人被乘警带走。12日下午5点,济南铁路公安局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确有此事。目前,此事已移交外事部门处理。 刑事犯罪律师表示:我国法律分为三个层次规定“性骚扰” 我国现行法律并没有专门就“性骚扰”问题作出规定,但应该看到,现行法律的相关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已经涵盖到“性骚扰”行为,这些规定包括三个层次。 第一层: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关于强奸罪的规定,这是指发生性关系的一种触犯刑法的犯罪行为。 第二层: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关于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规定,这一规定并没有引起大家的足够重视。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其中的“胁迫”,是指对被害妇女进行威胁、恐吓等精神上的强制,比如以杀害被害人、揭发隐私、毁坏名誉、加害亲属等相威胁,利用职权、从属关系、教养关系和妇女孤立无援的境地相胁迫等手段,使被害妇女不敢反抗等。 第三层: 民事侵权层次上的“性骚扰”行为。 相关法律: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以上内容为法师兄与律师联合制作,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如果还不明白,看再多也不如问一下,让律师告诉你答案,99.3%的用户选择
11,079位律师在线累积服务3,700万人/次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
  •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 刑罚的轻重高低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相适应
相关问题热门关注
法师兄 律师普法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