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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补办流程是怎样的

2023-02-23 143人已浏览
  • 张超律师

    张超律师律所主任

    北京润川律师事务所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家庭、仲裁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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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房产证一般是由区县级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当初在核发这个证书时,也有一个行政审查过程,并存在可备查询的底档。如果您把这个证书弄丢了或损毁了,可以持有效的身份证件到原核发机关进行申请补发。一般各地对于补发这类证书,都需要先登报声明原证丢失或损毁作废,在公告期满后,由核发机关审查予以补发,收取少量工本费。这个程序大体就是这样,具体在办理时,各地有可能有细微差别,请您到当地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咨询办事流程即可。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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