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债务人的车辆,债权人可以通过扣押方式索债吗

2024-05-01 4人已浏览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专职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公司法、债权债务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141

    在线咨询
专业分析
关于债权人为索债而扣押债务人的车辆问题,民法典生效前,因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法院一般会审查债权人有无留置权。如无留置权,法院会判定返还并要赔偿损失。 但《民法典》出台后,对这一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债权人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情况紧迫且不能获得国家机关保护,债权人可以扣留债务人的财物。 从该条规定在整个民法典中所处的位置可以看出,债权人扣押债务人车辆的行为,从本质上说仍是侵权行为,但因其属于一种自助行为,法律给予其合法的评价,认可其行为的合法性,从而变成一种合法行为。 该行为属于一种自力救济行为,容易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法律对此种行为的行使条件进行了一定的限制。债权人在扣押债务人车辆时,一定要符合以下几点,方可扣押: 一、必须是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就是必须是自己的合法债权,不能是他人的债权或非法的债权(赌债等); 二、必须是情况紧迫,不扣押债务人的车辆将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比如,债务人一直找不到,也没有其他财产,有一天发现债务人驾驶车辆,这时就可以扣押该车辆,但该车辆必须是其本人的;如债务人有其他财产,或债务人并没有逃避债务的行为,则不可以扣押。 三、不能超过必要限度,债务人欠债权人10万元,债权人不能扣押债务人20万元,但如果扣押的是不可分物,比如是车辆,则是可以超过债权数额的; 四、扣押后应立即请求有关机关处理。比如说向法院起诉、申请财产保全或要求法院予以扣押等。 当然,扣押过程中不能使用暴力、不能胁迫,如果采取的措施不当,则还是要承担侵权责任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七条  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情况紧迫且不能及时获得国家机关保护,不立即采取措施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必要范围内采取扣留侵权人的财物等合理措施;但是,应当立即请求有关国家机关处理。\n受害人采取的措施不当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以上内容为法师兄与律师联合制作,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如果还不明白,看再多也不如问一下,让律师告诉你答案,99.3%的用户选择
11,079位律师在线累积服务3,700万人/次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
  •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 刑罚的轻重高低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相适应
相关问题热门关注
法师兄 律师普法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