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江西省刑事量刑是怎么确定的,有哪些指导意见吗

2024-05-14 6人已浏览
  • 赵佳律师

    赵佳律师专职律师

    北京衡宁律师事务所

    擅长:合同纠纷、知识产权、公司法、刑事辩护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0

    在线咨询
专业分析
江西省刑事量刑故意伤害1、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可以在六个月拘役至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2)故意伤害值一人重伤的,可以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3)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造成六级严重残疾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伤害后果、手段残忍程度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1)每增加一人轻微伤,可以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2)每增加一人轻伤,可以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3)每增加一人重伤,可以增加一年至三年刑期(4)造成被害人六级至三级残疾的,每增加一级残疾,可以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造成被害人二级至一级残疾,每增加一级残疾的,可以增加二年至三年刑期(5)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3、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增加基准刑20%以下:(1)适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其他凶器实施伤害行为的(2)雇佣他人实施伤害行为的(3)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4、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1)因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被害人有过错或对矛盾激化负有责任的(2)犯罪后积极抢救被害人的(3)其他可以从轻处罚的情形
法律依据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以上内容为法师兄与律师联合制作,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如果还不明白,看再多也不如问一下,让律师告诉你答案,99.3%的用户选择
11,079位律师在线累积服务3,700万人/次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
  •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 刑罚的轻重高低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相适应
相关问题热门关注
法师兄 律师普法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