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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与有限责任有区别吗?有啥区别呢?

2020-02-10 128人已浏览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律所主任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民事诉讼、房产纠纷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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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1、股权表现形式差异,有限责任公司里,权益总额不作等额划分,而股份公司的全部资本分为数额较小、每一股金额相等股份,股东的表决权按认缴的出资额计算,每股有一票表决权。 2、设立方式及流程差异,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发起人集资,不能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也不能发行股票,不能得上市。 3、股东人数限制,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得多于50人,保护了公司的封闭性;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有2-200发起人,股东人数无限制,上市公司拥有上百万人的股民都是公司股东。 4、公司资本规模,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三万元,股份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五百万元,上市公司五千万元。 5、组织机构设置规范化程度不同,有限公司比较简单、灵活,可以通过章程约定组织机构,可以只设董事、监事各一名,不设监事会、董事会;股份有限公司的要求高,必须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定期召开股东大会, 6、股权转让与股权的流动性,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出资额。 7、社会公开,有限责任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只需按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向股东公开,股份有限公司,并且要定期公布财务状况,公司财务状况也难于保密,更容易涉及信息披露、内幕交易等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二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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