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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无主物品处置公告范本

2024-06-30 6人已浏览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专职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公司法、债权债务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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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年月日,我局执法人员对位于区街道的棉被加工店进行执法检查,现场发现该加工店内存放有废旧纤维及变质纤维原料10袋,执法人员当场扣押了以上原料,并向当事人送达了扣押决定书、涉案物品清单及谈话通知书,要求当事人于月日来我局接受调查。上述当事人至今未来接受调查,目前下落不明,位于街道的棉被加工店已关闭,被我局押扣的涉案物品至今未来认领。现根据《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程度规定》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发布公告,责令上述物品的所有人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至我局认领,逾期不到的,我局将上述涉案物品按照无主财产依法处理。市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年月日综上所述,对于遗失的无主物品,如果拾得人或者拾得相关部门捡到,应该主动及时的联系失主或者联系公安部门发布公告,如果发布公告六月后无人认领就归国家所有,如果无主物品属于漂流物、埋藏物或者隐藏物则按照其他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实在不明失主则归国家所有。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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