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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户是什么意思?

2021-12-07 37人已浏览
  • 覃永雄律师

    覃永雄律师专职律师

    广东深桂律师事务所

    擅长:公司法、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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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特困户通常指的是人均年收入处于特困线以下的家庭。 农村特困户的申请流程: 1、准备申请材料; 2、提出申请,首先由本人在当地乡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如果本人不方便申请,可委托村委会或者其他人代替提出申请,同时乡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3、村委会了解村民情况,村委会需要及时了解申请人的生活情况,如果符合特困户救助供养条件,就需要告诉其相关政策,如果其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等无法自主申请,也要主动帮助其申请; 4、审核资料,乡镇人民政府对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或者代理人补齐所有规定材料; 5、提出审核意见,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20个工作日内,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民主评议、信息核对等方式,对申请人的经济状况、实际生活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状况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审核意见; 6、公示审核意见,乡镇人民政府将审核意见及时在申请人所在村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乡镇人民政府将审核意见连同申请、调查核实、民主评议等相关材料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法律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社会救助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机制,完善社会救助资金、物资保障机制,将政府安排的社会救助资金和社会救助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社会救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挤占挪用。社会救助资金的支付,按照财政国库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确定、公布,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的认定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
第十二条  对批准获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按月发给最低生活保障金。 对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后生活仍有困难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必要措施给予生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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