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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债务人的未到期债权,有哪些相关规定

2024-05-28 22人已浏览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专职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公司法、债权债务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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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问题解答: 破产债务人的未到期债权视为到期。在企业破产时,债权人可以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债权需要在法院确定的期限内进行,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四十六条  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n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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