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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临时董事会召开的条件是什么

2022-06-17 3,756人已浏览
  • 吴国公律师

    吴国公律师律所主任

    广东集智求强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公司法、交通事故、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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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公司临时董事会召开的条件如下: 1、代表百分之十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 2、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议; 3、监事会提议。 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当履行一定的召集程序,提前向董事提前发出会议通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或者不履行职责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荐董事召集和主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七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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