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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修复房屋可以报警吗

2024-04-24 23人已浏览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专职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公司法、债权债务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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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如果警方未能接受案件的调查,此类事件通常被视为邻里之间的矛盾纠纷,您应首先寻求物业管理公司的协助和帮助。若物业管理公司无法妥善处理此问题,您可转而向所在社区的居委会寻求调解委员会的帮助。在整个过程中,请务必保留相关录音、录像等证据,以证明漏水对您造成的损失。如果经过多方努力仍无法解决问题,那么建议您考虑将此问题提交至法庭进行诉讼,请求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九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n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第五十条  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n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物业服务企业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的同意。\n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临时占用、挖掘的道路、场地,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四十九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n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第五十条  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n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物业服务企业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的同意。\n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临时占用、挖掘的道路、场地,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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