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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检查的形式分为哪四种类型

2023-01-05 22人已浏览
  • 吴莉律师

    吴莉律师专职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擅长:公司法、婚姻家庭、合同纠纷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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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安全检查的形式分为以下四种类型: 1、综合性安全大检查:由厂领导负责对企业的生产特点,和安全检查组织发动广大职工群众进行检查,同时组织各有关职能部门,及工会组织的专业人员,以严查为内容,进行认真细致全面地检查; 2、专业性安全检查,是对易发生事故的设备、场所或操作工序,除在综合性大检查时检查外,还要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或委托有关专业检查单位,进行安全检查; 3、季节性安全检查,是根据季节特点和对企业安全工作的影响,由安技部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 4、贯穿于生产过程的检查。主要有安全值班领导和安技人员巡回检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对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监督检查人员(以下统称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第四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有关负责人应当及时处理。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在案。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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