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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侵犯健康权的精神损害赔偿的原则

2021-04-18 89人已浏览
  •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团队负责人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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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侵犯健康权的精神损害赔偿适用原则包括适当经济补偿原则;必要的加处原则;公平合理原则;个人负责与连带责任原则;法官自由裁量权原则。法律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条 自然人享有健康权。自然人的身心健康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健康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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