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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办人签收算送达吗

2024-05-16 7人已浏览
  • 吴莉律师

    吴莉律师专职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擅长:公司法、婚姻家庭、合同纠纷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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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在法律合同中签字之人便可充当该公司的全权代表。 需要注意的是,仅凭法定代表人的名义签收并不视为公司的正式签订。面向法人或其他各类组织发出的诉讼文书,应由该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该组织的主要负责人以及诸如其办公地点设置的办公室、负责接听电话和传递邮件的收发室、流动岗值班室等相关责任人来进行签收或者盖公章确认。如遇对方拒绝签收或者拒不盖章的情形,应依据法律规定,采用留置送达的方式。而倘若送达对象拥有诉讼代理人,诉讼代理也可合法代为签收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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