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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作废了怎么办?

2020-02-29 364人已浏览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合伙人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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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把作废的发票扔了,看发票还有没有发票应该有的利用价值,如果有就应该登报或电视上电视声明丢失作废,这是发票管理的基本规则,如果没有利用价值,就在存根的一页附上说明就可以了。
法律依据
《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7条,全国统一的发票防伪措施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省税务局可以根据需要增加本地区的发票防伪措施,并向国家税务总局备案。发票防伪专用品应当按照规定专库保管,不得丢失。次品、废品应当在税务机关监督下集中销毁。 《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31条,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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