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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注销未分配利润如何算,法律上有哪些规定

2024-04-29 2人已浏览
  • 赵佳律师

    赵佳律师专职律师

    北京衡宁律师事务所

    擅长:合同纠纷、知识产权、公司法、刑事辩护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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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公司注销时,如果未分配利润还有余额,由于未分配利润部份属企业税后利润,不属于个人所得,当还得再分配给各股东时,应该还有红利所得,交纳个人所得税。 企业注销的税务处理: 1、清算应缴的企业所得税=清算所得*企业所得税率清算所得=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清算费用; 2、自然人股东应缴的个人所得税=自然人股东分得的净利润*20%;各股东分得的净利润=清算净利润*提股比例清算净利润=清算所得-清算企业所得税。 应缴的全部个人所得税如下:自然人股东应缴的个人所得税=自然人股东分得的净利润*20%;未分配利润=清算净利润+清算前未分配利润;自然人股东分得的净利润=未分配利润*提股比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九十条  自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之日起,在重整计划规定的监督期内,由管理人监督重整计划的执行。\n在监督期内,债务人应当向管理人报告重整计划执行情况和债务人财务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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