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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育双减政策规定有哪些?

2020-06-10 436人已浏览
  • 孟金龙律师

    孟金龙律师专职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继承、公司法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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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此次出台的“双减”意见,不仅针对校内,针对校外培训更是全面规范。比如:不再审批新的义务教育端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学科类培训机构一律不得上市融资,严禁资本化运作;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组织学科类培训。这就意味着,《意见》对义务教育学科类校外培训关闭了资本大门,甚至关闭了营利的可能。在上海市教科院民办教育研究所所长董圣足看来,从维护教育生态的角度来看,这些要求都是完全必要的。
法律依据
《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二、工作原则坚持学生为本、回应关切,遵循教育规律,着眼学生身心健康成长,保障学生休息权利,整体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与期盼,减轻家长负担;坚持依法治理、标本兼治,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加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坚持政府主导、多方联动,强化政府统筹,落实部门职责,发挥学校主体作用,健全保障政策,明确家校社协同责任;坚持统筹推进、稳步实施,全面落实国家关于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有关规定,对重点难点问题先行试点,积极推广典型经验,确保“双减”工作平稳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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