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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合意外伤害报销比例

2020-01-21 671人已浏览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合伙人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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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农合意外伤害报销比例:市内乡、镇定点医院起付线为300元,300元以上按60%补偿;市内县级起付线为900元,900元以上按45%补偿;市级(地市)起付线为2500元,2500元以上按40%补偿;省级以上(内)起付线为4000元,4000元以上按35%补偿;省级以上(外)起付线为9000元,9000元以上按30%补偿。意外伤害是指无第三方责任人的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直接导致身体受到的伤害。市内意外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打电话备案95519(人财保险)或95518(人寿保险),注意打电话时先说下所在乡镇,看是否属于保险公司所负责的乡镇。
法律依据
《社会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保障管理办法》第四条参保人因下列情形发生的意外伤害医疗费用,可纳入社会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参保人在无责任人情况下发生的意外伤害;(二)经有关部门认定参保人承担部分责任的意外伤害;(三)因他人违法行为导致参保人伤害的刑事或治安案件,经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后,责任人未能全部赔偿的或自伤害发生之日起满6个月案件未破获无法确定责任人的;(四)其他经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后,责任人未能全部赔偿的。 《社会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保障管理办法》第五条参保人发生的意外伤害符合第四条规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意外伤害医疗费用不纳入社会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有隐瞒、欺诈行为的,包括提供虚假外伤时间、地点、事故原因、救治经过、虚假证明材料以及伪造外伤医疗文书等;(二)实施吸毒、使用管制药品(遵医嘱用药除外)、打架斗殴、醉酒滋事等违法行为所致的;(三)除本办法第四条第(三)、(四)项规定的情形外,应当由责任人负担的;(四)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五)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或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的;(六)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七)在境外发生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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