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独生子女费之前没领能补领吗

2022-11-24 28人已浏览
  •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团队负责人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438

    在线咨询
专业分析
独生子女费之前没领不能补领,具体规定如下: 1、独生子女费,有工作单位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发给,无业人员,由街道办事处发给。凡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14周岁止,每年发放独生子女奖励费。原则上应当按月发放,经发放单位同意,也可以每年领取一次。当年没有领取的,不予补发; 2、如果有工作单位,一般企业会发放这笔补贴,而如果是没有工作的情况下则是由街道办和村集体进行发放; 3、独生子女费每月发10元给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具体的发放日期根据各地的规定而有所不同。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那个月起发到其独生子女年满十四周岁为止,具体可分为: (1)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十元,并可给予适当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励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对于城镇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时,按一定标准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 (2)属于农村居民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奖励或者办理养老保险; (3)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后未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给予一定的扶助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法》第三十一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并在老年人福利、养老服务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优先和照顾。
法律依据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以上内容为法师兄与律师联合制作,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如果还不明白,看再多也不如问一下,让律师告诉你答案,99.3%的用户选择
11,079位律师在线累积服务3,700万人/次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
  •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 刑罚的轻重高低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相适应
相关问题热门关注
法师兄 律师普法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