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自然灾害属于什么损失

2023-05-17 27人已浏览
  • 李俐律师

    李俐律师专职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擅长:公司法、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947

    在线咨询
专业分析
自然灾害属于正常损失。 正常损失和非正常损失的区别如下: 1、定义不同。正常损失,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合理的、允许的、不可避免的损失。非正常损失是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损耗外的损失,主要强调的是人员的过失; 2、税前扣除上不同。存货发生合理损耗,相应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需要作转出处理,就可以直接在所得税前扣除,发生损失属于非正常损失,按规定上报主管税务机关审批后,才可以该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等相关科目,在所得税前扣除。 正常损失和非正常损失的内容如下: 1、非正常损失。自然灾害损失,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窃、发生霉烂变质等损失,其它非正常损失; 2、正常损失。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的货物或应税劳务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正常损耗,也就是合理损耗。 综上所述,自然灾害属于正常损失范围,其进项税额允许抵扣,不需要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四条 条例第十条第(二)项所称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
法律依据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以上内容为法师兄与律师联合制作,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如果还不明白,看再多也不如问一下,让律师告诉你答案,99.3%的用户选择
11,079位律师在线累积服务3,700万人/次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
  •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 刑罚的轻重高低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相适应
相关问题热门关注
法师兄 律师普法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