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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专用章没有编号可以吗

2021-11-29 5人已浏览
  • 罗仰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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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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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发票专用章是否可以没有编号要视情况而定,具体情况如下:有编码的是发票专用章,编辑的就是税务给的一个代码,不带编码的不一定不合法,只要不是假的印章。 发票专用章是指用发票单位和个人按税务机关规定刻制的印章,印章印模里含有其公司单位名称、发票专用章字样、税务登记号,在领购或开具发票时加盖的印章。 财务专用章和发票章不同,文字不一样,编号及密码不一样,用途不一样:财务专用章主要用于办理银行业务及其与财务息息相关票据的,每个单位都必须具备的;发票专用章主要用于开具发票,有的单位可以不具备发票专用章。 财务专用章和发票专用章的联系:若单位没有发票专用章时开具发票,收据,可以用财务专用章代替;然而发票专用章则不可替代财务专用章。二者皆必须在公安局备案生效。 合同专用章:单位对外签订合同时使用,可以在签约的范围内代表单位,单位需承受由此导致的权利义务,公章可以代替合同专用章使用。 而关于合同专用章和公章的效力高下,实际上在使用过程中和司法实践中是一样的,对合同和协议而言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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