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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邻土地利用关系

2021-01-20 231人已浏览
  •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团队负责人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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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相邻土地利用关系是相邻关系的一种,它是指土地所有人或使用人为方便行使权利,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有权使用相邻人的土地所形成的相邻权利义务关系,它主要包括相邻通行关系、相邻土地管线安设关系以及相邻土地建筑物使用互相予以方便的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二百九十一条 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第二百九十二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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