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夫妻离婚,银行贷款可以一个人还吗

2024-05-08 19人已浏览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专职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公司法、债权债务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141

    在线咨询
专业分析
首先应明晰一点,包含有债务的关系中,究竟涉及到哪些主体。譬如说,债务可能是由个人所欠的,亦或是属于夫妻共有。 在此基础上,我们便可明确,若债务确属夫妻独立存在的个人债务,则原则上应由责任者独自承担;而当债务被确认为夫妻共同负担时,夫妇之间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决定由其中一方单独承担亦无不可。需强调的是,夫妻内部关于债务之分配约定其效力仅限于夫离子女间的内部关系,对债务的债权人并未产生任何效力影响。 在离婚纠纷发生之后,若双方能够就债务的分担问题达成一份一致性的意见,法院通常会在相关法律文件中加以明确标注,称双方对共同债务仍存在连带清偿责任。这个细节的设定更大程度上是为了防止双方向债务逃避行为的可能性。总的来说,尽管夫妻双方签订的协议无法抵抗债权人以夫妻共同债务的名义起诉讼求,但这类协议对夫妻当事人仍然有效力。如果因日后债权人向法院提起诉讼,导致未能按照协议承担还款义务的一方的个人财产遭到查封乃至诉控,则可根据这份协议向另一方进行追偿。 针对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则需考虑两个层面:首先,就是债务形成之时,是否得到夫妻双方的共同签名确认,或者至少夫妻一方在已知情后进行了追认。也即是说,债务形成过程中的“共同负债,共同签字”原则,要求债务的发生须经过夫妻两人的共同签署确认,即便在未签字的情况下,债务形成后,非借款一方通过电话、微信、短信及邮件等形式,承认共同对此笔债务承担责任,债务的债权人如欲举证此债务,仍需提供充分有力的证据来证明。 如果债务形成于夫妻结婚登记后的婚姻稳定阶段,且是由配偶以个人名义为实现家庭的日常生活需求所负的债务,那么在一般家庭生活所需的基础上,如正常的衣食住行、日常用品采购以及对子女的教育抚养等各项费用,这些都被视为维系一个家庭正常运转所必需的开支。至于债权人,只需拿出客观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债务的存在以及债务的角度符合当地社会普遍认知的家庭日常生活范围规定即可,无需再进一步证明该债务尤其适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领域。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以上内容为法师兄与律师联合制作,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如果还不明白,看再多也不如问一下,让律师告诉你答案,99.3%的用户选择
11,079位律师在线累积服务3,700万人/次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
  •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 刑罚的轻重高低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相适应
相关问题热门关注
法师兄 律师普法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