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校园侵权事件中应该怎么认定责任

2024-05-25 23人已浏览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合伙人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229

    在线咨询
专业分析
同意第二种意见,邓某甲的死亡因由其家长邓某乙及李某承担主要责任,中心小学承担次要责任。理由如下: 一、翼校通作为一种现代电子产品,具有查询学生出入校记录,作业信息,成绩信息,班级公告等信息及家校交流的功能。翼校通的短信是发给学生家长的,因此学生家长对学生是否携带翼校通上下学有监督义务,邓某甲在事发前经常中午放学不带翼校通回家,邓某乙及李某明知这一情况,听之任之,本身存有过错。 二、邓某甲未携带翼校通出校门与邓某乙及李某能否及时接到孩子不存在必然联系,作为家长,对于孩子放学时间应该有一定的了解,应在放学之前及时到学校接送孩子,因此,对于未能及时孩子的责任主要是在于邓某乙及李某。邓某甲的死亡是由于其去河边戏水时溺水,因此,最主要的责任仍应该由邓某甲承担,由于邓某甲是属于未成年人,因此,责任应归属于其监护人,邓某乙及李某。 三、根据教育部制定的《中小学生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低年级学生,幼儿上下学时接送的交接制度,不得将晚离学校的低年级学生、幼儿交予无关人员。该中心小学在没有家长来接送邓某家的情况下让邓某甲独自离校,存有过错。因此,该中心小学应承担次要责任。综上,邓某甲的溺亡,应该由其监护人承担主要责任,中心小学承担次要责任。
法律依据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以上内容为法师兄与律师联合制作,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如果还不明白,看再多也不如问一下,让律师告诉你答案,99.3%的用户选择
11,079位律师在线累积服务3,700万人/次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
  •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 刑罚的轻重高低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相适应
相关问题热门关注
法师兄 律师普法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