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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合同与保管合同的区别有什么?

2021-03-11 8人已浏览
  •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团队负责人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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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仓储合同与保管合同的区别有以下几点: 1、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 2、保管合同一般为有偿合同,也存在无偿合同的情况;而仓储合同都是有偿合同。 3、保管合同给付保管凭证;仓储合同是给付仓单。 4、保管合同和仓储合同都有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但无偿保管有轻过失免责的规定;仓储合同都是有偿合同,轻过失不免责。 5、寄存人和存货人都可以随时领取保管物、仓储物。但保管人要求对方提前提取的权利不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八百八十八条 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 《民法典》第九百零四条 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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