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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记账凭证入账顺序

2023-01-05 11人已浏览
  • 覃永雄律师

    覃永雄律师专职律师

    广东深桂律师事务所

    擅长:公司法、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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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小规模纳税人记账凭证入账顺序如下: 1、每月7号前,申报个人所得税。 2、每月15号前,申报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3、印花税,年底时申报一次(全年的)。 4、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每年4月15号前、10月15号前申报。但是,各地税务要求不一样,按照单位主管税务局要求的期限进行申报。 5、车船使用税,每年4月份申报缴纳。各地税务要求也不一样,按照单位主管税务局要求的期限进行申报。 6、如果没有发生税金,也要按时进行零申报。 7、纳税申报方式:网上申报和上门申报。如果网上申报,直接登陆当地地税局网站,进入纳税申报系统,输入税务代码、密码后进行申报就行了。如果是上门申报,填写纳税申报表,报送主管税务局就行了。 凭证审核与凭证记账应注意以下问题: 1、填制凭证的日期:收款凭证和付款凭证的填制日期要按货币资金的实际收入日期、实际付出日期填写;转账凭证的填制日期可以按收到原始凭证的日期填写,也可以按编制记账凭证的日期填写。 2、凭证编号:记账凭证必须编号,有利于查找。 3、经济业务摘要:摘要是对经济业务的简要说明。 4、会计科目:会计科目是账户的名称,正确使用会计科目是进行账务处理的基础环节。 5、金额:记账凭证所列金额是会计核算的基础,关系到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的正确与否。为此,计算必须准确,书写清楚、符合要求。 6、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原始凭证是编制记账凭证的依据,必须在记账凭证上填写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两者必须相符。 7、填制凭证人员、稽核人员、记账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签名或盖章,以便于明确经济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九条 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任何单位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 第二十五条 公司、企业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确认、计量和记录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成本和利润。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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