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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和遗赠的区别有哪些方面呐,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2024-04-10 8人已浏览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合伙人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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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遗嘱和遗赠的区别有: 1.主体不同,遗嘱的继承人只能是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个人或是数人,后者的受遗赠人是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2.主体承担的义务不同; 3.取得遗产的方式不同; 4.作出接受表示的要求不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n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n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n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n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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