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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永久居住权一生有效吗

2023-06-04 18人已浏览
  • 周业恳律师

    周业恳律师律所主任

    广东深桂律师事务所

    擅长:公司法、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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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离婚后永久居住权一生有效,但是他把房子卖了,对你还是有影响的。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2、住宅的位置; 3、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4、居住权期限; 5、解决争议的方法。 由此可知,有效的离婚协议须具备以下条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离婚的意思表示真实,且就财产分割、债务承担以及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 3、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禁止性规定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居住权的内容: 1、居住权人享有对房屋的使用权,但此种使用权须限于居住的目的; 2、居住权人享有附属于房屋使用权的各项权利,如相邻权等; 3、居住权人有权为居住的目的而对房屋进行修缮和维护; 4、居住权人有权在居住期间内将房屋出租给他人以收取租金,但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要求。例如承租人转租承租的房屋必须先经过原出租人的同意。 永久居住权需要注意的事项具体如下: 1、设置的期限不宜过长,尽量不能设置永久居住权; 2、离婚协议中,要有限制居住人数的条款。在对方暂无居所的时候,给他设置一定期限的居住权,是个人居住权,仅仅限于他个人居住,不能允许带第三者进入及居住; 3、协议中应设置居住权消失的条件。比如对方结婚、对方与异性朋友在外同居等等情况出现的时候,居住权消失; 4、应设立房产出售、出租的附带条件。比如产权人急需用款,将房产变现时,居住权人不得继续居住。产权人在附近提供相同条件的住房给其免费居住。 综上所述,设立房屋居住权时,如果约定永久居住权的,一般情况下视为约定不明确,不影响居住权合同的效力,但房屋所有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六条 承包期内发包人不得调整承包地。 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需要适当调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的,应当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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