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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新制度的路径与好处是什么?

2020-01-18 191人已浏览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专职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公司法、债权债务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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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一是明确了积极扩大对外开放和促进外商投资的基调。在当今世界经济深刻调整的背景下,外商投资法突出强调对外商投资的促进和保护,深化开放合作,有利于彰显我国推动更高水平开放的决心,宣示我国顺应经济全球化大势的立场,对于向世界展现我国互利共赢开放战略、构建开放性世界经济主张,具有重要的标志性作用和意义。二是坚持了基础性法律的定位。这部法律重点确立外商投资准入、促进、保护、管理等方面的基本制度框架和规则,对相关工作提供规范和指引,是外商投资领域具有统领性质的法律。三是坚持中国特色和国际规则相衔接。这部法律立足我国当前发展阶段和利用外资工作的实际需要,努力构建既符合我国基本国情又顺应国际通行规则惯常做法的外商投资法律制度。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制度,国家对内资和外资的监督管理适用相同的法律制度和规则,体现了内外资的一致性,努力打造内外资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四是突出问题导向。这部法律针对以往外商投资实践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有针对性地用法律手段予以解决,并提出了相应的要求和规定。比如说,我们鼓励地方政府出台相关优惠政策来促进外商投资。在这一过程中,有的地方超越了它的法定职权,给出的优惠条件由于某种原因不能够很好兑现承诺;比如说,合同签订的法律程序不完善,手续不完备等等,类似这样的情况以前可能或多或少会出现。这次在法律上明确规定,地方政府在制定相关优惠政策的时候,要按法定的程序来制定,要依法签订相关合同,同时要依法履行承诺。一旦因为国家、社会公共重大利益需要调整,要及时按法律程序进行,同时,该补偿的要给予补偿。这样就保证我们用法律的方式来推动解决曾经存在的或者可能存在的一些问题。五是坚持防范风险。这部法律以维护国家安全为底线,统筹扩大开放和防范风险的关系,按照放能放得开、管能管得住的要求,确立外商投资管理所必需的相应制度,对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制度做了原则规定,增加了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一条为了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法。第二条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本法所称的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或者提供服务(以下所称商品包括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为公平竞争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国务院建立反不正当竞争工作协调机制,研究决定反不正当竞争重大政策,协调处理维护市场竞争秩序的重大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七十三条地方性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一)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作具体规定的事项;(二)属于地方性事务需要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除本法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国家尚未制定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根据本地方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可以先制定地方性法规。在国家制定的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生效后,地方性法规同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相抵触的规定无效,制定机关应当及时予以修改或者废止。设区的市、自治州根据本条第一款、第二款制定地方性法规,限于本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对上位法已经明确规定的内容,一般不作重复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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