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几个以上的个人信息处理者共同处理个人信息

2021-12-17 29人已浏览
  • 李俐律师

    李俐律师专职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擅长:公司法、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063

    在线咨询
专业分析
两个以上个人信息处理者共同处理个人信息,侵害个人信息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人信息处理者方可处理个人信息: 1、取得个人的同意; 2、为订立、履行个人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所必需,或者按照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和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实施人力资源管理所必需; 3、为履行法定职责或者法定义务所必需; 4、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者紧急情况下为保护自然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所必需; 5、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在合理的范围内处理个人信息; 6、依照本法规定在合理的范围内处理个人自行公开或者其他已经合法公开的个人信息;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个人信息处理者在处理个人信息前,应当以显著方式、清晰易懂的语言真实、准确、完整地向个人告知下列事项: 1、个人信息处理者的名称或者姓名和联系方式; 2、个人信息的处理目的、处理方式,处理的个人信息种类、保存期限; 3、个人行使本法规定权利的方式和程序;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告知的其他事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八条  信息收集者、控制者不得泄露、篡改其收集、存储的个人信息;未经被收集者同意,不得向他人非法提供个人信息,但是经过加工无法识别特定个人且不能复原的除外。信息收集者、控制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其收集、存储的个人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篡改、丢失;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个人信息泄露、篡改、丢失的,应当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依照规定告知被收集者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以上内容为法师兄与律师联合制作,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如果还不明白,看再多也不如问一下,让律师告诉你答案,99.3%的用户选择
11,079位律师在线累积服务3,700万人/次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
  •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 刑罚的轻重高低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相适应
相关问题热门关注
法师兄 律师普法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