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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进项税退税政策

2023-06-06 14人已浏览
  • 周业恳律师

    周业恳律师律所主任

    广东深桂律师事务所

    擅长:公司法、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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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增值税进项税退税政策如下: 1、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已预缴税款的,可以向预缴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2、销售方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后,如果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因购买方已将该张专用发票进行认证,无法作废的,可由购买方填开《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并做进项税额转出。在此之后,销售方纳税人便可以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并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该张专用发票已缴纳的税款。 增值税税收返还政策的作用如下: 增值税税收返还政策可以降低企业成本,提高市场竞争力。特别是对于小微企业来说,能够获得相应的退款或者抵扣,可以有效地提升其资金流动性和盈利能力,从而更好地推动企业发展。 综上所述,增值税税收返还政策作为我国税收制度中的一项重要政策,对于企业和经济发展都具有积极意义。纳税人需要根据自身情况进行合理申报和缴纳,同时也可以通过相关渠道获得更多的优惠政策和退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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