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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开庭陈述词怎么说,法律上该如何规定

2023-03-30 16人已浏览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合伙人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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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律师解答 原告开庭陈述词要注意以下方面: 1、首先要陈述自己的身份信息,陈述是否申请法官回避; 2、进行法庭调查阶段,需要宣读自己的诉状,并陈述是否有补充的事实与理由; 3、原告说明自己每份证据的证明目的。对于被告的证据,原告需要进行质证; 4、原告需要发表辩论意见,并陈述自己最后的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一条  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n(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n(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n(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n(四)互相辩论。\n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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